走出偵查庭的時候,我只想做兩件事:尖叫跟睡覺!


這一個月以來,是我的人生中最詭譎懸疑的時段,我參與了一場電影「美麗境界」真實版的演出,劇情撲朔迷離,直到萬聖節當晚, 真相及結局才大致揭曉。

11/2的蘋果日報娛樂版頭條,有大致報導活動當天的情形,但媒體總是斷章取義、加油添醋,就像這次事件的主角,我的前主廚大衛說的話一樣,聽聽看看就好。

如果我三個月前沒有借大衛筆電,或許最近也不用這麼精神耗弱。

十月艷陽天的剛開始,中秋月圓剛結束之際,大衛連絡我,說他離開我們當時一起工作的餐廳了,他接下來有一些計畫要進行,例如開小朋友餐廳,希望我能幫忙。而我八月到十月期間因為車禍腳傷,並沒有參與餐廳的各項事宜。根據大衛的說法,他之所以離職,是因為中秋節當晚跟老闆起了口角,有一些金錢上的爭執,雙方還簽署了一份合同,內容大致是大衛常用職務之便使餐廳蒙受大約三

十萬元的損失,兩方甚至差點爆發肢體衝突。但他當晚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而盡速簽署合同然後離開,並沒有整理打包自己放在公司 裡的東西,所有的東西都還在老闆那裡,這些東西裡面,當然包含了我那台心愛的法拉利筆電。 我十分擔心自己的筆電被老闆霸佔或非禮了,於是勸大衛找警察,趕快一同去拿回自己的東西。而我這邊還有餐廳的鑰匙,受了傷之 後也還沒空拿回去歸還,想趁這個機會一併交還。但大衛說為了避免雙方再度正面衝突,既然我有鑰匙,他想半夜沒人時去拿。當時 自己也沒再多仔細想想法律問題,只覺得自己是去拿回自己的東西,並沒有錯。

另外,他也說,自己目前復興北路上的豪華住所他也不敢回去,怕老闆找他麻煩,於是他現在想去住住飯店。我說住飯店一晚也要一兩 兩千,我的住所剛好有空房,經過房東同意,大衛也承諾房東,等中國十一國慶長假結束,他在中國那裡的下屬匯錢過來,就給兩個 月房租及押金。就這樣,我們成為室友。

隔天半夜,我們「光明正大」地進入餐廳,我拿回自己的電腦,大衛拿回他自己的東西,但他說他的護照及現金、支票不見了。在這 之後的一個多禮拜,風平浪靜,我們還去滑水,甚至有一次,大衛還買了將近三萬塊左右的大閘蟹及大明蝦,宴請所有滑水的朋友。 同時,我們也開始尋找他計畫的小朋友餐廳的地點,他說,資金方面沒問題,他的媽媽會資助他,客源也沒問題,他認識一個管理幼 稚園的執行長。

但在此同時,他答應房東付房租的時間已經到了,我開始催促他,只見他開始打電話給他在中國的下屬,質問他們怎麼還沒匯錢過來 。掛完電話跟我說,這兩天就會到。他這麼跟我說,也這麼跟房東說,說了好幾次,我也替他跟房東道歉好幾次。


就在一次洽談地點的時候,一位有點禿頭,面帶紅光的彪形大漢走進來,秀出他的員警證件,身後跟著身穿黑色西裝的老闆及幾個便 衣刑警。我一邊欣賞著這個我只有在電影裡才看過的畫面,也一邊進入生平第一次搭乘的警車。警車所到之處真事無人能擋呀!在路 邊隨便停下來跟當地的便衣警察聊天,已經妨礙到後面交通也無所謂呢!我當時還有這個閒情逸致觀察這些,是因為我還沒料到事情 的嚴重性。

到了警局以後,我才知道我也被列為被告,罪行是「非法侵入住宅」。這時我也得知大衛在台灣早已有侵占前科,這次老闆還指控偷 竊店裡八千塊現金,還有幾本書及刀具。另外非常令人驚訝的,還有賣大閘蟹的老闆,他也指控大衛前前後後跟他訂了三次貨都還沒 付款,總計四萬多元。另外其他以前的同事也紛紛指證,大衛跟他們借錢沒還,或用買電腦名義向人取財但並無交貨,等等。

此外,老闆方面也提供一些令人震驚的事,老闆指出大衛在復興北路的豪華住所,住了兩天以後,房東覺得大衛很怪異且沒有繳房租 ,於是將他趕出,之後大衛一直住在餐廳哩,造成水電及電話費高漲,但大衛信誓旦旦地說,那裡他還租著,而且他住在餐廳裡只有 一個禮拜左右,而且是為了工作需要。兩造雙方各有說法,是真是假只有他們知道,但我開始擔心他住我這邊的房租。

那天,我跟他在警局從下午五點左右待到凌晨兩點,在警局的時間裡,被告所受的待遇真是不受尊重。被告這個身分並還沒被定罪, 但已經被當成罪人看待。上廁所要報備,也會有員警監視著,光這點就令我很不舒服。這段時間內他一直打電話給他已經在台灣的媽 媽﹝他媽媽是國際商人,常常台灣、大陸、新加坡到處跑﹞、他的朋友等等。於是我建議他應該請媽媽出面處理,畢竟他媽媽也算富 甲一方。但他只說,他不想讓他媽擔心,他騙他媽是護照問題才在警局。當天他也請了一位朋友的律師,律師幫我們沙盤推演了一下 狀況,大致上他認為我們這官司是沒問題的。我的情節較輕微,予以放行。但大衛情行嚴重,需收押待審。

收押了一天以後,大衛在最後限制的三分鐘時間哩,以八萬元被交保﹝交保過程法官會給半小時左右不等的時間去籌措金錢,時間一 過若沒人出面,被告將依罪行輕重收押送監﹞。這八萬元的出資者是滑水的老闆,因為他以前混過黑道,坐過牢,深知牢不好坐,在 加上大衛這一段時間內為他帶去很多客人,於是趕忙過來替他交保。大家都還相信大衛肯站在他那一邊的原因是,我們都知道餐廳老 闆本身也不是什麼好人。大衛也答應滑水老闆,過兩天,等他朋友把錢匯過來﹝又來了﹞,他再把八萬元還給滑水老闆。


之後,我們開始馬不停蹄地幫幼稚園處理萬聖節的活動。看著他聯絡王X宏、張X樑、DJ 丹X斯,各路經紀人,等等。他跟我們聲稱, 這些藝人跟他都很熟,或有某種裙帶關係,所以都是免費演出。園方縱使有擔心,但由於大衛一人攬下,一切都說沒問題,園長也親 眼見過他與藝人通過電話,於是也就不疑有他。這段時間哩,我還是繼續催促著大衛趕快把房租給我,把大閘蟹跟滑水老闆的錢還完 。我親眼看著大衛跟大閘蟹的老闆講電話,說大衛已經還完錢了,大閘蟹的老闆還因為這種「小事」而將大衛起訴,被爸爸罵了一頓 。滑水老闆那邊則一直用很忙推拖掉。


我則幫忙畫舞台布幕,布置鬼屋,張羅萬聖節吃的東西,削了大概一百顆的超硬南瓜皮﹝非常非常難削﹞及六百多顆的馬鈴薯,切了 一大袋的紅蘿蔔及洋蔥,弄得我淚眼婆娑。我跟我朋友兩個女生忙東忙西,作到晚上去吃薑母鴨的時候,手已經沒力拿碗,痛到想鋸 掉自己的手。而每次我們問大衛還可以作什麼,他總是說等他忙完再說,最後都是我自己決定接下來要作的事,他整天就是打電話跟 聯絡藝人開會,除此之外沒踏進過廚房!這樣他還可以誣賴我跟我朋友什麼事都沒作!我另外一位朋友也因為要來幫忙這場活動,在 途中出了車禍,對這件事他也是敷衍帶過!再加上我的房租他一直沒給我,我還為了他惹上一場官司,我的怒氣在這兩天內直飆,打 算辦完活動完全跟他攤牌!


但是,沒想到不用我親自跟他攤牌。活動當天,就當我坐在台下等待王X宏到來之際,我看到了大衛之前借錢的一些朋友,以及滑水老 闆。而我也被徵召過去,拿大衛的包包,因為他跟滑水老闆說,包包裡有支票,但我們怎麼樣找都找不到。而藝人們表演完要索取表 演費用、或還沒表演的藝人但依照行規要先付錢﹝因為大衛都跟經紀人說表演完再匯款或開支票,但藝人可不是傻子﹞,面對這些場 面,園方發覺事態不對,但也只能自行吸收損失。王x宏當天當然也沒來,如新聞所訴,重點是大衛明知道這是一場騙局,還硬著頭皮 在台上練習王x宏的伴奏!那一天真是台上熱鬧,台後火爆!


再次,我們一行人將他押送警局,連那位有點禿頭,面帶紅光的彪形大漢警官都對我說,他怎麼又進來了!
我們發覺他說了太多謊,用一個謊去圓另一個謊。他騙所有人他已經還完大閘蟹的錢,但實際上沒有;他騙身旁的一些朋友他已經向

滑水老闆處理好八萬元的事,但實際上交保以後滑水老闆完全聯絡不上大衛;他騙我他的房子還租著,但我後來問過那裡的警衛,證 實他早已被趕走;他騙我們他媽有來台灣,但事實上他媽說他這個月完全沒來過台灣,而且語氣冷漠,對這個兒子很失望。這種種的 一切,讓我們不禁懷疑他所打的電話有一半以上是在自言自語!他活在一個自己編造出來的「美麗境界」裡,幻想著自己有跑車、有 大房子,認識許多名流人士,幻想著自己還是以前那位風流公子!

當我打開他的房門,也看見他內心骯髒凌亂的一面!沒有分類的垃圾早已飛滿蒼蠅、扔了滿地的衣服及行李箱、我送他的聖經被丟在 床腳的一個角落、我借他的枕頭及棉被透著一股酸臭味、桌上是唯一比較整齊的地方,但還是堆滿了各種文件及好幾大疊的名片。這 完全不像他平常要求我們必須作到得整齊清潔,完全不像他平時外表的開朗亮麗。

大衛的確曾經是一位新加坡傑出青年,他的父親在新加坡也是經商有成的企業家,因此新加坡當局對這件事也很震驚。或許他的夢想 太大,太急於青出於藍,最後走錯了路,走進了夢想的牢籠,害了自己,也傷了所有曾經相信他的人的心。如此,我深深覺得,能當 一個平凡人,真的是再幸福不過的一件事。現在只剩下幼稚園裡那些可愛小朋友的笑容,可以拿出來稍微安慰一下自己。


後記:我的「非法侵入」罪,老闆基於我是不知情狀態下被利用,因此對我撤銷告訴,並希望我出面當受害證人。

  出庭當天大衛才繳出房租,生氣的房東收到錢後對大衛撤銷告訴,並勉勵他還年輕可以重頭開始。但是剩下的東西要清出去。

  大衛的傷心媽媽近期將作出是否協助大衛處理這件事的決定。若不出手相助,大衛將被遣送回新加坡,接受極刑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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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魏&愛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