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除非斷手斷腳,否則不准請病假。


恩,在昨天之前我就算重感冒到沒聲音了還是去上班,就算隔著口罩咳到目眩神移眼冒金星還是要在碳烤架的煙燻裡辨認出有哪些料理要出。但是這次加入史無前例的扁桃腺之爪,終於請了病假了。

沒有斷手斷腳,但也只在休息那天而已。


隔天,早上吃完兩口﹝兩口,因為扁桃腺之爪在我吞下任何東西--包括口水--的時候就會發威﹞愛心早餐,塞了藥,再來就要應付星期日可怕的午餐rush。而我戒慎恐懼地深怕遺漏掉chef 喊的單或standby沒能趕上整個timeline,乾涸的喉嚨裡扁桃腺之爪又正在發威,就在在我一邊切著馬鈴薯,一邊揪著臉閉著眼睛嚥下那口吞了又痛、不吞又乾的口水時,再來我的食指就變成鮮紅的了,一整隻好像旁邊待切的生辣椒。「你流血啦!!快去包紮!」我也知道啊,只是得先找個東西加壓止血,不然一路滴出去還得了。

應該是老天爺在提醒我一年沒捐血了。我在休息室裡把一坨面速利達姆「葛」在大概有0.5公分深的傷口上,仍然不斷冒出的血這下子在面速利達姆裡面動彈不得,我的食指頭好像變成了什麼還沒拋光的紅寶石。迅速地包紮完戴上衛生手套以後,趕緊上陣。只是又忘了裝杯溫水。

今天不是在上班,是在跑馬拉松,看著終點,倒數著還有多遠多久。吃完早上沒吃完的早餐後,塞個藥就不省人事。

下班的時候,chef特地說「辛苦啦!多喝水!」頓時一股昨天請病假真是不仁不義的革命情感油然而生。我幾乎是立正地、像個軍人般跟他點頭,小聲地說「yes!」。當兵,比這輕鬆多了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魏&愛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